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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复工指南
更新时间:20-02-27

     2月24日,广东省决定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由一级调整为二级。今天一早通报,26日全省零新增,广州零新增。未见硝烟,却无处不是战场,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紧的关键阶段,复工需十分谨慎。

我所决定于3月2日起全面复工,在这个特殊时期,为响应国家号召,落实《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穗防控办〔2020〕13号)要求,切实加强我所疫情防控工作,极力保障我所复工后在所办公人员的身体健康,我所作出如下准备工作:

 

一、为加强员工动向和健康管理,在春节期间每天都要求全所人员填报《人员信息统计表》,以便及时掌握全所人员旅居情况及动态,并鼓励在家办公,线上办公,减少人员接触。

二、后勤人员轮值制度。整个2月份,我所根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行政人员轮值上班与居家办公模式,在特殊时期保证每日工作正常开展,轮值上岗工作不停,居家办公效率不减,在做好统筹管理、居中协调的同时,减少风险,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三、出入珠控需办理出入证明。现在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回所办公的律师要积极配合珠控物业管理处做好检查及测体温等相关工作,并联系登证人员办理出入证。

四、2月25日广州市司法局律管处下发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会见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本所律师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在向律师和实习人员出具健康证明时,要全面了解近期有否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病例接触史等情况,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按要求出具相应证明。

由于目前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可能需要律所开具相关健康证明,根据广州市司法局通知的要求,律师向律所申请出具健康证明时,要如实说明近期是否到过疫情重点地区出差、旅行或者居住,是否与新冠肺炎病例有过接触,保证没有谎报、瞒报或者故意漏报,并承诺自负因谎报、瞒报或者故意漏报的后果和责任,经本所主任或执行主任严格把关审批同意后才可以出具健康证明


五、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案。如复岗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求立即佩戴医用口罩,停止工作,及时到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立即报告本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同时逐级上报。(广州疾控中心电话:12320、020-83822400);密切关注与其接触过的其他人员情况,必要时应劝返进行居家隔离,配合卫健部门、社区等落实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及环境消毒等工作。

 

大家一定要注意复工安全

这里有一份复工指南

                                                                                                                              以上图片来源于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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