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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系列01—我国《民法典》的发展历程
更新时间:20-08-13

 

 

《民法典》学习系列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道德等方面都有着重大意义。

为了响应《民法典》学习号召,加强我所律师的执业水平,现我所推出《民法典》学习系列,供大家学习和交流。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果。1983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了《民法通则》,该法于1986年4月颁布,被学者称为“准法典”,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鉴于当时国情和紧迫形势出台的一部不太完善、不太全面和系统的调整我国民事关系的法律。但即使这样,这部法律也有着划时代和里程碑式的意义!从1986年开始,《民法通则》在我国起着“民法典”的作用,它和其它单行民事法律及其它部门法中有关的民事法律规定一起调整着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2002年12月,民法典草案首次得到审议,但最终由于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终未能实现。
2015年3月,明确了将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
2016年6月27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编纂民法典已列入调整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民法典编纂工作拟按“两步走进行: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争取提请2017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上半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于20203月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2016年7月5日,经过一审的《民法总则(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在此之后,经多次修改的《民法总则(草案)》又分别于同年10月、12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二次、第三次审议。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则》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后颁布。
《民法总则》的如期颁布,为实施民法典编纂的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积累了经验,并增强了立法者的信心。
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则终于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我国将正式全面开启民法典时代。
2018年8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2019年11月,分别审议两次或三次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已实施两年多的《民法总则》一起,合成为《民法典(草案)》。《民法典(草案)》设置七编,总计1260条。
2019年11月27日至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2019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作出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的决定。其后,《民法典(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进入2020年后,一场席卷全球的新型冠状病毒流行病完全打乱了各种生活和工作规划。《民法典》未能如期颁布。在疫情防控期间,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又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0年4月20日至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经全国人大代表表决通过。

总体来说,我国民法的法典化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即先制定民事单行法而基本形成民法体系(1981—2011年)与完善民法体系而构筑民法典(2014—2020年)。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作为法律工作者,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最大效用,法治中国建设必能再上新台阶
以上图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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